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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法与成本加和法的区别

重置成本法与成本加和法的区别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资产评估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重置成本,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具体来讲,就是根据重新购建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的全新资产的全部重置成本在现行市价条件下所需的费用,并在此基础上扣除被评估资产因为使用、存放和技术进步及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而对资产价值的影响,从而得出被评估资产按现行市价及其新旧程度计算的重估价值。

成本加和法是指在评估时点,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企业,或生产能力及获利能力载体所需要的投资额,作为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成本加和法是从投入的角度考虑的,它是对构成企业的每项单项资产采用适合的评估方法评估其价值,然后加总获得。
成本加和法的基本公式为:
净资产评估值(股东权益价值)=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各项负债评估值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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