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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的性质与记账

保证金的性质与记账

“保证金”是承诺履行某项经济活动的保证或担保,具有订金的性质。 在经济活动没有正式进行之前,或者说合同没有真正履行之前,收到的保证金就是一项负债,因为假设这项经济活动双方同意不进行了,收方是要退还对方这个保证金的。因此应该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即:

收到保证金时,给对方开具收款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单位保证金

“保证金”的后续核算要根据双方的经济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进行,
若合同规定,双方履行合同完毕后,保证金要返还对方,则归还保证金后,凭对方开具的收款收据,直接作原分录的反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xx单位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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