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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增值税发票作废

上个月增值税发票作废

上个月开出的一张增值税发票开错后,又开了一张同样金额的发票给买方。但忘记作废处理。
本月发现此问题,请问该如何处理?

本月先交税,下月才能红冲。

本月不能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减上期销售,应由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具体可参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第十四条至十九条规定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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