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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过期未抵扣怎么办

增值税发票过期未抵扣怎么办

由于业务员失误对方未抵扣增值税发票超过90天,对方退回,退回可以开红字发票吗? 有什么文件规定,可以怎么处理?
不能再开负数发票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14条的规定: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注意这里强调的是对应蓝字发票必须经过认证,由于已经超过90天不能再认证,所以,税务机关不能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你单位也不能再开负数发票,否则要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进行处理。
税务总局这么规定也是促使企业尽早认证进项票,避免在稽核系统中形成大量的滞留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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