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申报与缴纳(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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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税法规定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处于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实际使用的比例分别纳税。
2.征税范围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
3.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4.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弹性定额税率。具体为:
(1)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O.5元-10元;
(2)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0.4元-8元;
(3)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O.3元-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0.2元-4元。
5.应纳税额的确定
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6.减免税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从使用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l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以上各项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确有难处需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减免税额超过10万元的要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7.纳税申报与缴纳
(1)纳税申报
纳税人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表》将占用土地的权属、位置、用途、面积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内容,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纳税人新征用的土地,必须于批准征用之日起30日内申报登记。
(2)纳税地点及期限
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确定按月、季或半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
8.会计处理
(1)计提时列示:
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2)申报交纳时列示: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9.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改革
(1)扩大征税范围
凡在我国境内的土地(除农业用地外)都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对象,税名改为“土地使用税”。
(2)税额调整
土地使用税改革将其单位税额调整如下:
①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l_5元30元
②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为1 2元~24元
③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税额O.9元~18元
④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年税额O 6元~12元
⑤农村每平方米年税额O.3元-6元
(3)控制减免税
对于确定需要的政策性减免可以保留,其余一律取消。由扩大纳税范围而引起的农民自用住宅地给予免税。
看了以上规定,你就知道怎样计算和缴纳了。有一点需要弄清楚的就是你的房子所在地在你们地区属于哪一类地段?当地规定的那个地段每平方米单位税额是多少?这样,你自己就能计算出你应该缴纳的土地使用税了。
每年应缴的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70%再乘上1.2%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