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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

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

一、注册税务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8.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设置
注册税务师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
《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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