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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的多借多贷

记账凭证的多借多贷

请问,在一笔经济业务中,记账凭证是否可以多借多贷?有没有相关规定?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
由此看来,一笔经济业务,只要对应关系清楚,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多借多贷,是可以的。

1.“一借多贷”和“一贷多借”都是可以的。

2.“多借多贷”一般情况下不用,因为会看不清各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但处理同一笔业务时,涉及到“多借多贷”的,也可以用,没必要一定要人为地将他它分开,但要注意账户 的对应关系不要混乱!

复合式会计分录是指一借多贷、一贷多借或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也可以分解成多个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但会增加记账工作,降低记账效率。由于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的会计科目对应关系不够清晰,因为,应尽量避免使用多借多贷的复合会计分录。

所以说:不是不允许,而是能免同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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