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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丢失后,要办哪些手续?

发票丢失后,要办哪些手续?

发票丢失后,如何写丢失报告,要登报声明吗?手续如何办理。
企业遗失发票的办理手续:
当纳税人丢失、被盗发票时(指纳税人发票结存中的空白发票、未验旧的发票存根联丢失或损毁),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一、提供资料
    (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到税局领的,一式一份,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
    (二)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
    (三)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二、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
      三、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一)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或被盗(抢)的,应先到公安机关办理报失手续,提供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材料。
      (二)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三)纳税人遗失被盗(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同时持刊登“遗失声明”时取得的发票(发票的抬头必须有企业的名称)到税务机关查验。

至于发票丢失报告,只要把问题说清楚就可以了。比如,什么原因遗失了,还有报告上要注明是什么发票,发票号码,是不是空白之类的这些主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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